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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剥夺证人人身自由的取证方式已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还谈什么证言是公安机关依法定程序收集呀?谁不知道拘押威逼的方式取得证言难保真实呀——这是三岁小儿都明白的道理。
这一规定明确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确立了排除非法证据的启动方式以及法庭的初步审查方式,强调控方通过提交笔录、音像资料或者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方式,承担证明供述合法性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由中央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两院三部共同制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与《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作出了一系列的补充和完善,是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
这些新的证据规则,为公诉方的证据确立了严格的法庭准入条件,也为刑事法官拒绝采纳某一存在严重问题的证据提供了法律依据。进入 陈瑞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司法改革 。二、大量排除性证据规则的确立,使得证据的法庭准入资格受到严格的限制,也使得违法获取的证据可以被及时宣告无效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颁行以来,对于严格规范公检法三机关的诉讼行为,维护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起到了积极作用。这里主要就后一方面的规定略作评论。这不仅对于避免死刑案件出现冤假错案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减少死刑的适用,贯彻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也可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这一规定,死刑案件的证据,只有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予以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二是对死刑案件的证据体系和证明标准作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定。傅国涌的住房,显然没到使用期限,面临拆迁,是当局要在这个市中心的地带,开发大型商业项目。
但地方政府对于所有物权的法律条文都不热衷,他们热衷的是拆迁条例,是他们为了促进房地产发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众多的拆迁事件,我相信对于每个当事者,拆迁都是一个梦魇。不用说,只要一拆迁,就会有纠纷。都说不许暴力拆迁,但暴力什么时候停止过?成都一个唐福珍自焚出了名,但还有多少人自焚不为人所知呢?其实,就在我的身边,北京就有好几位自焚的,焚了也白焚。
房价飙升,可卖的土地有限,等到已经卖的卖完了,就该卖那些已经卖过一次的了。反正现在有钱人做实业,也无利可图,关了工厂来炒房,再加上境外的热钱,房市怎么也降不下来。
记得当年北京国贸二期开发的时候,属于前妻的一所住宅也面临拆迁,记得当时没有人做钉子户,三瓜俩枣就都给打发了。产生这个念头之后不久,就传来消息,杭州的著名学者傅国涌先生正在面临被拆迁。只要房价继续飙升,中国的城市就会不断升级拆迁重建的游戏,越来越年轻的建筑一个接一个地被拆掉重建,20年的拆完了,就拆10年的。只要有利可图,就会疯狂地拆下去,拆迁的风暴,迟早会把每个人都卷进去,只要你不是特别有权势的权贵,就难以幸免。
消息说,近日,湖北武汉马湖小区400多套别墅入住不足5年,面临整体拆除。今天看报,来自长江商报的一则报道,真是让我惊出一身冷汗。看到这些消息,我突然想一个念头,尽管我住的小区是才建7年的新房子,是不是有一天,老房子都拆完了,也会被轮到?到那一天,我也会面临拆迁的。即使问题后来解决了,当事者没有自焚或者被打,以及被活埋,与拆迁方面对抗的日日月月,也会化为一生挥之不去的噩梦般的记忆。
今天中国畸形的房地产业,本身就是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合谋的杰作,落实到每个被拆迁者头上具体的执法者,都不大可能倾向保护被拆迁者的权益,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但是,这种跟所有人为敌,伤害所有人的游戏,危险性也是不可想象的。我电话问了他情况,跟众多遭遇拆迁的人命运一样,都是人家打算用极低的价格,就把原住户打发走,如果不肯,就会面临强拆。
(3月16日,长江商报)才入住4年,比我所在的小区还年轻。因为土地不是你的,你只是在上面暂住。
开发商的来头本来就大,况且现在大型国企进入房市,来头就更大。他们可不管什么上位法下位法,对于每个地方政府而言,土地财政都是他们的生命线,最佳的选择,就是不断促使房地产市场升温,升温,再升温。拆了小的盖大的,拆了矮的盖高的,拆了居民住宅,盖商业大楼。卖了之后再卖,这些年建的新小区,一样会面临拆迁。尽管那栋楼,是1990年代才盖起来了的。谋利的冲动是停不住脚步的魔鞋,最终会带着鞋子的主人走向地狱的。
虽然现在拆迁的策略还是各个击破,但是,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密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搅起更大的骚动。安居是每个人最起码的愿望,如果这个愿望总是被人拿来游戏,所遭致的抵也是不可想象的。
开发商一贯的做派,就是低价进,高价出,不大可能满足被拆迁户哪怕十分合理的要求。房子的砖瓦虽然你买了,法律也承认是你的。
据称,拆除是为了建高楼,安置更多的居民。尽管有了物权法,但是,每个买了商品房的人,其实自己的产权并不可靠
即使问题后来解决了,当事者没有自焚或者被打,以及被活埋,与拆迁方面对抗的日日月月,也会化为一生挥之不去的噩梦般的记忆。众多的拆迁事件,我相信对于每个当事者,拆迁都是一个梦魇。他们可不管什么上位法下位法,对于每个地方政府而言,土地财政都是他们的生命线,最佳的选择,就是不断促使房地产市场升温,升温,再升温。(3月16日,长江商报)才入住4年,比我所在的小区还年轻。
傅国涌的住房,显然没到使用期限,面临拆迁,是当局要在这个市中心的地带,开发大型商业项目。不用说,只要一拆迁,就会有纠纷。
产生这个念头之后不久,就传来消息,杭州的著名学者傅国涌先生正在面临被拆迁。房价飙升,可卖的土地有限,等到已经卖的卖完了,就该卖那些已经卖过一次的了。
据称,拆除是为了建高楼,安置更多的居民。安居是每个人最起码的愿望,如果这个愿望总是被人拿来游戏,所遭致的抵也是不可想象的。
开发商一贯的做派,就是低价进,高价出,不大可能满足被拆迁户哪怕十分合理的要求。因为土地不是你的,你只是在上面暂住。我电话问了他情况,跟众多遭遇拆迁的人命运一样,都是人家打算用极低的价格,就把原住户打发走,如果不肯,就会面临强拆。拆了小的盖大的,拆了矮的盖高的,拆了居民住宅,盖商业大楼。
但地方政府对于所有物权的法律条文都不热衷,他们热衷的是拆迁条例,是他们为了促进房地产发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要有利可图,就会疯狂地拆下去,拆迁的风暴,迟早会把每个人都卷进去,只要你不是特别有权势的权贵,就难以幸免。
房子的砖瓦虽然你买了,法律也承认是你的。反正现在有钱人做实业,也无利可图,关了工厂来炒房,再加上境外的热钱,房市怎么也降不下来。
今天中国畸形的房地产业,本身就是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合谋的杰作,落实到每个被拆迁者头上具体的执法者,都不大可能倾向保护被拆迁者的权益,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但是,这种跟所有人为敌,伤害所有人的游戏,危险性也是不可想象的。今天看报,来自长江商报的一则报道,真是让我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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